《江西省“十四五”水安全保障規劃》正式印發
為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水安全保障的決策部署,全面落實“節水優先、空間均衡、系統治理、兩手發力”的治水思路,緊緊圍繞省委“二十四字”工作方針,指導各地加快水利改革發展,近日,省水利廳、省發改委聯合印發《江西省“十四五”水安全保障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對“十四五”全省水安全保障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和全面安排。
《規劃》提出,到2025年,力爭加固整治圩堤1000公里,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.53,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提高到89%,重點河湖基本生態流量達標率90%,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6.57%,水安全保障綜合能力顯著提升。
《規劃》明確了“十四五”期間水安全保障重點任務。一是防洪保安,建設現代水利設施體系。加強防洪安全工程建設,圍繞防洪薄弱環節和構建現代防洪體系,進一步優化沿江濱湖防洪布局,基本消除病險工程安全隱患,綜合提升河道行洪能力、樞紐調洪能力,以及工程防洪能力;加強供水安全工程建設,新建一批供水骨干水源工程和水資源配置工程,促進水資源時空均衡,加強供水安全風險應對,逐步建成豐枯調劑、聯合調配的水資源配置體系,統籌解決區域工程性缺水問題;加強水生態安全工程建設,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、系統治理、源頭治理,統籌推進“五河兩岸一湖一江”全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,建設幸福河湖,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健康水生態、宜居水環境的新期盼;加強智慧水利建設,堅持網絡化、數字化、智慧化發展方向,助推數字產業發展,持續推進水利數字化智慧化建設,加快構建具有預報、預警、預演、預案功能的智慧水利體系,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效率性,保障三大工程安全運行。二是加強管理,堅持建管并重,提升水資源、河湖、水土保持、水利工程、水利工程移民、水利風險等涉水事務管理水平,引導、規范和約束各類涉水活動,進一步調整人的行為、糾正人的錯誤行為,推動實現制度治水、制度管水,提高涉水事務管理水平。三是深化改革,堅持以改革促發展激活力,持續深化價稅、水權交易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、水價值轉換、水利放管服等改革,充分發揮政府與市場的協同作用,有效破除水利改革發展瓶頸,激發水利發展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。四是依法治水,通過加強法治、重視科技、強化隊伍,全面提升水利行業管理能力,為水利建設、監管、改革提供基礎保障。
《規劃》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強化水安全保障工作責任,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有關強制性標準和規程規范,確保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深度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,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水利的信貸投入,積極穩定和擴大水利投入規模。《規劃》明確要建立規劃實施督促檢查機制,加強對規劃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督辦,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,分析實施效果及存在的問題,對規劃目標和規劃項目適時作出相應的調整和銜接,提升規劃的適應性。